第181章法律为婚姻护航(十七)
在松江市的喧嚣中,阿丽和贾晓臻的爱情如同静谧角落绽放的花朵,温馨而美好。然而,阿丽的心中总有一丝担忧。尽管她和贾晓臻现在浓情蜜意,但婚姻生活充满了未知,她深知许多夫妻在婚后因为各种问题而争吵不休,甚至分道扬镳。于是,在一个宁静的夜晚,阿丽决定和贾晓臻好好谈一谈。
两人坐在温馨的客厅里,柔和的灯光洒在他们身上,营造出一种静谧而安心的氛围。阿丽轻轻地握住贾晓臻的手,深情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亲爱的,我们现在感情这么好,我真的希望我们能一直幸福下去。但有些事情,我觉得还是‘先讲明白后不吵吵’比较好,这样以后遇到问题,我们也能有个清晰的处理方式。”
贾晓臻微微一愣,随即温柔地笑了笑,说道:“好啊,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我听着呢。”
阿丽点了点头,接着说:“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听过的那个精品课吗?就是关于《问题一:“忠诚协议”问题、问题二:再婚家庭的继承难题》的。我觉得里面讲的内容对我们很有参考价值,我们可以以这些内容为线索,系统地讨论一下婚后收益归谁,还有发生婚后若发生变化财产处置的问题。”
贾晓臻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说:“你想得很周到,那我们就开始讨论吧。你先说说那个‘忠诚协议’问题,我也有点好奇。”
阿丽清了清嗓子,开始说道:“现在的婚姻稳定性在下降,很多人都会担心另一半在婚姻中背叛自己,所以就会想到签‘忠诚协议’。其实啊,‘忠诚协议’就是双方约定,当一方做出了某些违背《婚姻法》‘忠实义务’的行为时,对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制裁’。”
贾晓臻皱了皱眉头,问道:“那这个协议是在婚前签还是婚后签呢?”
阿丽解释道:“现实生活中,有人在婚前就签好了这类协议,也有人是在婚后出了问题时,才来商量着签。不管签在什么时间、名称怎么叫,只要内容上约定,一旦一方违背了夫妻间的相互忠实义务,就要对犯错方进行财产上的处罚,就可以归到‘忠诚协议’的范畴里来讨论。”
贾晓臻点了点头,又问道:“那是不是所有的‘忠诚协议’都有法律效力呢?”
阿丽认真地说:“不是的,不是所有的‘忠诚协议’都有法律效力。当协议内容涉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告到法院,也是得不到支持的。比如说,如果规定‘如果婚后出轨,就必须离婚’,这就限制了一方的婚姻自由;还有‘如果一方婚后出轨,就放弃孩子抚养权’,这侵犯了一方作为父母的合法权益。这些条款法律都认为属于‘内容违法’。再举个极端的例子,双方约定,如果女方发现丈夫再与某某见面,就要关30天禁闭,不允许出门,这就是一种严重侵犯一方人身自由的条款,肯定是无效的。所以,‘忠诚协议’只能处理财产,做经济利益的安排,不能对离婚自由、抚养权、人身自由这些跟人的身份和人格有关的权利做出规定和限制,否则相关条款就是违法、就会无效。”
贾晓臻若有所思地说:“原来是这样,那在签订‘忠诚协议’的时候,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阿丽接着说:“如果希望受到‘忠诚协议’的保护,在具体签订时,千万别踩着以下几个雷区。第一,存在欺诈或胁迫。法律上有个重要原则,就是‘自愿’!任何协议,如果对方是受了骗、或是受了威胁,被迫签的,那么将来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的。在‘忠诚协议’的签订中,‘胁迫’这事儿还挺常见的,因为被对方背叛了,往往感到特别痛苦、极度愤怒,也就容易失去冷静,做出些不够理智的举动。”
贾晓臻皱了皱眉头,说道:“确实,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很容易做出不理智的事情。那第二个雷区是什么呢?”
阿丽继续说道:“第二个雷区是影响对方生存权。‘净身出户’这种条款,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法院会考虑,执行协议是否会导致对方生活困难,如果可能,就不会全面支持,而是会综合考量、平衡裁判。”
贾晓臻点了点头,说:“法律还是很人性化的,不能让一方因为协议而陷入绝境。那第三个雷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