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法律为婚姻护航(十四)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阿丽和贾晓臻坐在温馨的客厅里,柔和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们身上,给这个空间增添了几分温暖与惬意。他们刚刚结束了一场关于未来生活的畅谈,氛围轻松而愉悦。
阿丽轻轻靠在贾晓臻的肩膀上,眼神里透露出一丝认真,开口说道:“晓臻,咱们前几次谈了一些关于婚前需要明晰的东西,今天我想谈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孩子的问题。我们现在感情这么好,我心里特别踏实。但有些事儿啊,还是得‘先讲明白后不吵吵’,免得到时候因为一些问题闹得不愉快。”
贾晓臻微微一愣,随即微笑着看向阿丽,温柔地说:“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我听着呢。不管什么事儿,咱们一起商量。”
阿丽坐直了身子,认真地说:“你还记得咱们之前一起听过的那节《懂法——做更好的父母》精品课吗?当时听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有意义,现在越想越觉得咱们得好好探讨探讨里面的内容。毕竟以后咱们要是有了孩子,教育、抚养这些问题可都得提前做好规划。而且万一,我是说万一啊,以后婚姻出现了什么变故,咱们也得知道怎么更好地处理孩子的问题,不能让孩子受到太大的伤害。”
贾晓臻点了点头,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你说得对,这确实是很重要的事儿。孩子是咱们未来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得为他们的成长负责。那咱们就以这节课为线索,好好聊聊吧。”
阿丽拿起桌上的笔记本,翻到记录课程内容的那一页,说道:“这节课里提到,即便感情破裂到了婚姻尽头,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是必须要面对的。老师说,最理想的方式是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看看怎样对孩子更好。”
贾晓臻皱了皱眉头,思考着说:“道理是这样,可现实中很多夫妻在这个问题上都争得不可开交,把抚养权争夺变成了一场战争。”
阿丽接着说:“是啊,老师也不主张这样。她还交待了四个基本法律事实呢。首先,法律规定是可以轮流抚养孩子的,这样孩子既能和爸爸相处,又能和妈妈相处,对孩子来说可能是最好的结果。”
贾晓臻眼睛一亮:“这个办法好啊,这样就不用非得争个你死我活,孩子也能感受到父母双方的爱。”
阿丽继续说道:“就算最后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也有探视权,也能和孩子短暂生活。而且抚养关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对方不适合养孩子了,还可以申请变更。还有,孩子满了十岁以后,就可以自己选择和谁生活。”
贾晓臻感慨地说:“法律考虑得还挺周全的,就是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不过我在想,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法官会把票投给谁呢?”
阿丽看了看笔记,说道:“老师说,法律的基本原则就是一切利于孩子成长。不管是经济条件,还是教育程度,都要综合评估,最终看跟谁过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这可不是只比长板的游戏,长板、短板都得比。”
贾晓臻点点头:“这就对了,孩子的成长是多方面的,不能只看某一个因素。那具体在抚养权案件里,法官是怎么判断的呢?”
阿丽认真地说:“这里面有两个年龄节点很关键。以2岁和10岁为分界点。2岁以下的孩子,因为还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妈妈。不过要是爸爸想争取,难度就比较大。10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重点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在北京,对6到10岁之间的孩子,也会根据具体案情听取孩子意见。”
贾晓臻摸着下巴思考着:“那2岁到10岁之间的孩子呢?法官怎么判?”
阿丽说:“老师给了一些努力的方向。一方面要突出自己的优势,比如经济条件、教育能力这些硬实力、软实力,还有有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也很重要。如果自己条件不太好,就得赶紧弥补。另一方面,要摆出对方的劣势,比如对方有没有吸毒、酗酒等生活恶习,有没有对孩子家庭暴力,有没有不便于照顾孩子的传染疾病等等。”
贾晓臻皱了皱眉头:“这么做会不会有点太无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