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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7章 血鹦鹉(5)(2/2)

她在耳上戴着珠环,有半边脸上抹着脂粉,发上还有珠翠满头。

只有右边。

她的左半身看来就像是个初生的婴儿。

王风怔住。

怔了很久,他才能再回头去看壁上的图画,画上的血奴。

这次他看得更仔细。

他终于发现画上的血奴也是这样的——半边的翅是蝙蝠,半边的翅是兀鹰,半边的羽毛是孔雀,半边的羽毛是凤凰。

“血奴。”王风终于明白,“你一定就是血奴。”

她笑了。

她的笑容温柔如春风,美丽如春,又像是春水般流动变幻不定。

她的瞳孔深处,却冷如春冰。

“你不是鹦鹉,更不是血鹦鹉。”她还在笑,“你是个人。”

王风道:“你看错了。”

血奴道:“你不是人”

王风道:“如果你是血奴,我为什么不能是血鹦鹉”

血奴道:“你一定不是。”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认得血鹦鹉。”

王风道:“你见过它”

血奴道:“当然见过。”

王风道:“它也给了你三个愿望”

血奴道:“它没有。”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是血奴。”

王风也笑了。

他开始笑的时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么柔软纤细,她的腿是多么修长结实。

血奴并不想避开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风在叹气。

他不能不承认这个女人实在值得一个男人付出他毕生的积蓄。

他又想起了那个坐在油腻柜台后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我是什么人,就应该知道我很贵。”

王风也承认:“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带来什么”

王风道:“你也应该看得出。”

他带来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来找我的人,好像是没有用棺材装银子的,你倒是第一个。”

王风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风道:“这口棺材里,连一分银子都没有。”

血奴道:“棺材里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人。”

血奴道:“死人”

王风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风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都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

血奴嫣然道:“你至少还应该知道一件事。”

王风道:“什么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还是他”

王风道:“这有分别”

血奴道:“有一点。”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付钱,死人我免费。”

王风道:“如果是个已经快死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经快死了,我可以考虑半价。”

王风道:“不能免费”

血奴道:“不能。”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么样看来,好像只有他留下,我出去。”他说走就走。

血奴却又拦住了他:“你想到哪里去”

王风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着出去”

王风看着她赤裸着的半边身子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样东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么东西”

王风道:“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只不过是颗宝珠而已。”

如果你是个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见了个能让你动心的女人。

如果让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颗珠子,如果这颗珠子也是能让她动心的,那么你如果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一定是个猪。

王风的人没有出去,他的珠子飞了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的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的

没有。

血奴用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里就发出了光。

美丽的珠儿,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地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的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地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干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嗄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作血奴。”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一定要勉强控制自己。

血奴说道:“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

王风道:“还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

王风悚然道:“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血奴道:“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她脸上发着光,显得更美丽,美得邪恶而妖异,“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让我变成块石头,我都心甘情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幽然地说道:“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子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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