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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林大少(1/2)

林淘沙和孙朝阳通电话期间,齐娜吃惊地看着他。除了惊讶林老板和孙副总关系竟然如此密切,还惊讶林淘沙竟然去体验相扑。

她咯咯地笑起来。

听到笑声,林淘沙对着电话吼了一声:“下来再找你算账。”

挂掉电话,转头看着齐娜,好奇地问:“你笑什么?”

齐娜:“你和人比相扑……”

林淘沙:“对呀,怎么了?“

齐娜讷讷道:“我看电视里面,那些相扑运动员都一米九以上身高,三百多斤吧?林老板,我有点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去比。”是谁给了你勇气?

林淘沙虽然有着老广中少见的高个子,一米七八左右,大约是平时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原因,长得也结实,但跟相扑运动员比起来,还是有点不够看。

相当于小鸡遇到老鹰。

可想当时被摔得何等之惨。

林淘沙听到这话,气愤得要命:“孙朝阳哄我说,那些小日子的相扑运动员外强中干,身上都是泡泡肉。你知道什么是泡泡肉吗,那是四川方言,意思是不结实的肥肉,跟泡沫一样。我当时也是糊涂,上了他的当,信了他的鬼话。我以前当兵的时候,体能那叫一个棒,退伍后,也天天锻炼的。但遇到专业远动员,输得太难看了,那是什么泡泡肉,那是一座大山啊!”

林老板也是个话多的人,他又跟两姐妹喝起茶来。说,他十年前在郑州当兵的,先是当炮兵。炮兵这个兵种你们知道吗,首先气力得大。不然,抱一天炮弹下来,你的胳膊就废了。

演习的时候,连队下了汽车,军官说一声隐蔽。你就得和战友们在地上挖一个坑,把汽车开进去。这一切得在一个小时内完成。

艰苦的训练,让他练就出不错的体能。

后来林淘沙因为文章写得好,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作品,稿费拿得手软,也成了名。

说到这里,林淘沙有点得意:“当时我的稿费啊,比团长的工资都高,军中大才子啊!”

后来因为文章写得好,成了作家,就调去军区创作室当创作员。平时也经常搞体育锻炼,比如举重啊,五公里负重跑啊,打篮球啊!

结果上次去东京,还是被人摔成灰孙子。

“就是被孙朝阳整了,他一天不整人就不开心。”林淘沙说了半天话,终于消了怒气,无奈摇头。

齐娜听他说和孙朝阳关系如此密切,心中一动:“林老板您现在是文学杂志的编辑?”

林淘沙笑道:“对,我在《花城》当主编。”

齐娜虽然对文学没爱好,但毕竟是杂志社的员工,自然知道《花城》的份量。《花城》可是文学期刊的头部刊物,和《收获》《十月》《当代》并称四大花旦。能够上这本杂志,是每一个作家的梦想。

想不到林淘沙竟然在《花城》上班。

齐娜按捺住心中的震惊:“那你为什么又做生意?”

林淘沙说自己是潮汕地区的揭阳县人,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广州,后来又调进《花城》。潮汕佬喜欢闯世界,喜欢做生意。杂志社的工资才多少钱,在广府实在不够花。而且,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人们的思想很解放。

于是林总编一边上班,一边从事第二职业。这些年一直奋斗在服装行业,干得风生水起。现在又买了这间门市,日子过得舒爽。

齐娜:“你既然这么赚钱,为什么又当编辑呢,实在太耽误事儿,是不是担心以后国家政策会发生变化?”

“不会变了,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没有人能阻挡,这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我之所以还在做编辑,那是因为喜欢,我热爱文学。”林淘沙道:“做生意只是为了活着,当编辑写文章是因为生活。我和孙朝阳那小子每年都会见上几面,老朋友了。所以,刚才看到你们单位介绍信,我第一感觉就是他又在在捉弄我。”

齐娜:“没有没有,我真不知道这林老板是孙副总的朋友。”

“屁!”林淘沙哼了一声:“他不是捉弄我,为什么让你做运动鞋生意?”

“真不是,我也是在街上乱逛偶然进了你这家铺子。”齐娜忙解释,将路上遇到老黄的事情说了一遍。

林淘沙这才信了:“既然孙朝阳早就知道我在做运动鞋生意,为什么不让你们找我,这人实在不讲义气,我明天飞去北京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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