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明日的行程,双生子也就没有再提起女主的事情。
胡蝶弯腰搅动锅中的汤汁,然后蹲在那往支着的炉灶
他们的对话自然也听得一清二楚。
谁都没注意黑胖矮小的男人竟然有着一双修长的手……
胡蝶琢磨着“啾啾”又是何方神圣。她穿进这本名为《权臣掌心宠》的小说中已经快两年了,非但没有等到男主十里红妆来娶她,还被不同势力的人追得跟丧家之犬一样到处逃窜。
两年时间她东躲西藏,去年才带着两个捡来的孩子在京城定居下来。书中自己应该靠着一手厨艺大赚特赚然后吸引男主的注意力。美强惨的男主会被的渐渐吸引然后两人he幸福美满在一起。
这才是她穿书的意义。
但事实上当她来到京城一打听才知道她心心念念的男主竟然被一个叫啾啾的小屁孩赶出京城。再听到他的消息是男主在午门斩首的噩耗。
胡蝶眼一黑在家里躺了三天才缓过劲,匆匆到了斩首的街头只赶上给男主收尸。
她花了二十文雇了一个小乞丐把男主的尸体搬到郊外埋葬了,也算是不枉自己为他来一趟了。
胡蝶上辈子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爱看小说。尤其是喜欢这本权谋文中的男主,喜欢到已经到了癫狂的状态。
在她听见室友诋毁这本书,说她心爱的男主白眼狼。她怒极攻心失手将室友推下楼,自己在逃亡的路上被货车撞死,再睁眼就发现穿到了小说中。
胡蝶没有任何愧疚之心,反而一心想办法和男主相遇。现在男主已经死了,她要让那个叫啾啾的孩子付出代价!
她来自现代,还看了那么多宫斗宅斗的小说还斗不过一个古代的小孩子不成!
她不仅要啾啾死,还要整个文阳侯府给男主陪葬!
她本来是能做女主的,而不是给群贱民做猪脚饭!
侯府能给她献祭是他们的福分!
都等着吧,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很快住在青阳书院附近的百姓就发现在附近摆摊的猪脚饭摊主不做了,也没人知道他去哪了。
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如果苏家人在这里就会发现摊主消失得了无音讯的像极了他们每次追查到女主的消息最后又落得一场空的场景。
苏敬文停在巷口的位置不再往前一步。苏修程从后面追了上来,“你怎么不走了?”
苏敬文指着那片空地:“摊主走了。”
兄弟同心,瞬间就明白了哥哥的意思,但是……
“他是个男的。”
“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这吃饭的时候那个大叔说过的话吗?”
苏修程想了半天没想起来,“什么话?”
苏敬文道:“大叔说让他男扮女装进侯府享福。但如果她本来就是女扮男装呢?”
他们好像找到了啾啾一直想找的人!
双生子让蒋煜明帮他们向夫子告假,转身就往父亲任职的官署跑去。
如果这个人真的这么重要的话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到她!
既然她不动声色离开定是听见了他们的谈话。防止出什么岔子还是先将人找到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