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约翰。
并不是外国佬,而是一位货真价实龙的传人,没错,我姓约,名翰。
大专毕业,因为不想读书,去当了兵。
两年的行伍生涯给我带来了矫健的体魄和坚毅的意志,退伍后,我回到学校完成学业,期间遇上了一位成熟知性的学姐,旁人都说她不漂亮,很胖,还是个烂货。
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她很美,尤其是那双穿了黑丝的美腿,直接俘获了我的少男心。
这里稍微提一句,我喜欢她不仅仅是因为她喜欢穿嗨丝,更是因为她善良,从不给人指反路。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不是么?
普通人的生活通常没有什么起伏,经过三年的恋爱长跑,我们结婚了。
您猜怎么着?
结婚后,她给我生了一个大黑小子。
最开始的那一段时间,我很痛苦,毕竟给别人养孩子这件事,非常人能及。
所幸,并不是婚内出轨。
凭啥她不让别人养孩子,非得给我养?她心里还是有我的。
这样看来,她也不是那么不可救药。
我原谅了她。
噩耗出现在婚后的第二年。
我发现自己经常无故发烧,体力和精力也不打从前,要命的是身上还出了很多红疹。
去医院一查才知道,患上了艾滋。
我必须承认,相由心生这句话,还是有点说头的。
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我是个孤儿,国家将我养大,自知时日无多的我,决心做些什么。
欺负妇孺不是男人行为,班长教育过我,男人的拳头是拿来保家卫国的!
那死胖子是个烂货,但孩子是无辜的,我没有杀她们,而仅仅只是将她们扫地出门。
“我发誓他真的戴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当时喝的迷迷瞪瞪的,他们人太多,我也是受害者……”
胖女人的哀嚎听得我心烦。
她像死皮膏药一样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你怎么才肯放过我?”我问道。
“至少也要把孩子的爹找到。”她说。
看着那黑不溜秋的孩子,我心软了。
龟男也好,沸羊羊也罢,我是人,我有底线,不能做畜生事。
费了一番功夫,我找到了孩子的爹们。
那是一个昏暗的吧台,几个赤裸着上身的家伙正往小姑娘的杯子里放东西,我揭穿了它们,可换来的是小姑娘们的口诛笔伐。
我不是很明白,明明我救了她们,她们为何不领情?
为首的黑光头嚣张跋扈的用手指着我的胸口,让我滚蛋。
我笑了,这里明明是我们的地盘,该滚的是它们。
“我不是来闹事的,你要是个男人,至少该为你的孩子负责!”我压着怒意。
“这里的女人都怀了我的孩子。”它们大笑着,像黑色的怪物:“我们都是龙的传人!你这个低劣的东西赶紧滚蛋,不要耽误老子造人!”
我拧断了它的脖子。
戴帽子我可以忍,但侮辱国家不行。
我虽然身患重病,可曾经的行伍生涯给我积累了不错的底子,这些浑身死肌肉的畜生,根本不是我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