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狼猛县城。
高顺在匈奴大军到来之前,便已经赶到了狠孟县城,在县城之中,布置起了防御。
按照吕布的命令,自己只管紧守城池即可。
而高顺,对于守城一道,极有心德。
仔细检查了城头的布防,对不足之处,及时做出了整改,增加了岗哨,城头的巨石,滚木等等。
而匈奴兵一路烧杀抢掠,终于在高顺赶到狼孟县城两天之后,赶到了县城之下。
匈奴兵以骑兵为主,步兵为辅,共计五万多人,来到狼孟城下。
匈奴单于于夫罗,一身淡蓝色的战甲,骑在战马之上,抬头看向狼孟城,眼神之中,带着一丝寒意。
与白波军合作之后,于夫罗带领匈奴兵,攻下数十座城池,而且毕是不费吹灰尘之力,便抢劫了无数的财物。
而眼前这一座城池,他自然也没有放在眼里。
“拿下这座城池,我让兄弟们洗劫三日,美女美酒,大家尽情享用,如何?”于夫罗用鞭鞘指着城头,大声说道。
“吼!”所有的匈奴士兵,全都齐声欢呼起来。
“单于伟大。”
“单于伟大!”
匈奴士兵,一个个兴奋莫名。
在他们心目中,于夫罗是最伟大的王,自从于夫罗继任匈奴单于之后,在南方洗劫了无数的粮食,财宝,匈奴从未如此富足过。
而他们士兵,每一次洗劫,都是大胜而归,成为匈奴一族的英雄。
被窦宪打得支离破碎的匈奴,正在缓缓恢复士气,而于夫罗,也一统了南匈奴。
“我匈奴儿郎们,看准城池,给我冲!”于夫罗鞭子一甩,一声大喝。
顿时,无数的匈奴兵,如同潮水一般,朝着狼孟城狂冲而去,来到狼孟城不远处,这才停下脚步。
这些匈奴士兵,并不擅长攻城,但是,他们自有攻城之法。
被推在最前方的,正是匈奴人从附国掳劫过来的汉人。
他们用汉人做为炮灰,来吸收城内的火力,往往汉人头领,不忍心屠杀汉人,他便便能够冲到城下。
果然,数以千计的汉人,被推到了前面,匈奴兵驱赶着这些汉人,缓缓朝着狼孟城靠近。
而后方的匈奴兵,则推着云梯,破城锤等等,缓缓压近。
城头之上,高顺看得眼睛都差点绿了。
这些匈奴兵,真是太狠了,竟然用汉人做为炮灰。
“高军将,咱们怎么办,打还是不打?”高顺身旁的副将,开口问道。
看着缓缓压近的匈奴兵,高顺眉头微微皱起。
打,汉人必会死亡,这些汉人,全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在战场之上杀敌,高顺杀敌毫不手软。
但是,这些都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啊。而且,这些百姓,上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
老百姓被皮鞭,兵器驱赶着。
稍有反抗,便被他斩杀当场。
他们眼中,是多么的无奈,又是多么的渴望生存。
“这些匈奴狗,真该死。”高顺猛地一拳头,击在城头之上,发出一声巨响。
他双眼死死地盯着这些匈奴兵,眼神之中,透出仇恨的火焰。
敌人已经进入射程之内,高顺依然犹豫不决,所有下属的目光,都投到了他身上。
只要他一声令下,城头之上,便会万箭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