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不需要你担心,我认为强哥还是会允许的。”
在娱乐行业中,艺人签署某一家娱乐公司后,其所创作的版权都归属于该公司所用,并按照低比例享受分红收益,这也就是传闻中的“卖身契约”。.
不过周扬聪明,他知道自己能在短时间内创作数量众多的爆红歌曲,自然他是不会与华友公司签署这种极其不平等的条约了。
周扬签署的是“合作契约”,也就是他与公司之间互惠互利,由公司为他提供资源。作为回报,华友公司能从周扬的版权收入、演唱会、影视剧等享受一定比例的收益。
此时周扬就与上官初雪说出了自己的劳动合同属性,并进一步解释道:“我在音乐创作上享有绝对的独立性,这是华友公司干涉不了的……况且如果我能从星宇公司那里坑上一大笔钱,这也是强哥所愿意看到的吧?”
一时间上官初雪居然无法反驳了,明明她已经提出了许多优厚的条件,还以为这些优厚的条件肯定能吸引住周扬,想不到对方却不屑一顾。
沉默了好一会儿后上官初雪只能使用底牌了,那就是提价!
“周扬,我可以出比星宇娱乐公司还要高的价钱,如果三百万不行的话那就三百五十万,这样总可以了吧?”
然而听到对方只提升了五十万的价钱,周扬很是冷淡的摇头拒绝了。
五十万?敢情是把周扬当作叫花子吧?他非常清楚《欢乐乐》的商业价值,三百五十万的版权费用根本不符合他的心理预期。
见着没有办法,上官初雪再次提价道:“四百万。”
周扬没有说话,继续摇头。
“四百五十万?”
周扬仍然摇着头,于是上官初雪只得继续提价,最终在几次加价过程中她提到了五百五十万的价钱,这也是她的底价。
“周扬,五百五十万的版权费用已经很高了,即便是国内天王级的明星也很难拿到这个价钱!这次你总不会再拒绝了吧?”
很遗憾,就算五百五十万也没有办法打动周扬,他仍然是摇头拒绝了。
“周扬,你是不是在耍我!”上官初雪很生气,双手甚至重重按压在桌子上,差点把桌上那些名贵的碟子瓷器都打烂了。
看见上官初雪一副愠怒的模样,周扬很是委屈道:“怎么会了……我是真心实意地与上官总裁谈合作,哪可能会耍你啊。”
“我都已经出到五百五十万这样的天价了,结果你还拒绝!难道你是因为上一次的事生我的气吗?若是你不愿意和我合作就直接说,没有必要浪费大家的时间。”
“上官总裁你真的误会了,我之所以拒绝完全是因为你的价钱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