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比如说如今大明的司法制度,便是完全照抄了汉制的司法制度。
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的会议,合称三法司,重大案件皆由三个机关共同审理。
而明朝同样遵循汉制,设立三法司,分设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个机构,一些重大案件同样交由这三个机构一同会审,史书上多称的三司会审,其由来便是于此。
其中刑部,乃是大明的最高审判机构,对各省呈报的流、徒刑以上的案件判决进行复核,受理不服各省按察司判决的上诉案件;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重大案件。
而大理寺,可以看做是刑部的上属机构,刑部的复核和判决须经大理寺定谳方可生效。
至于杨宪所掌管的督察院,则可以看做是监察机构,对大理寺和刑部又监察职能。
看似好像很合理,毕竟这是汉代已经实施过,证明切实有效的制度,可实际上,这种三法司的制度,对于现在的大明,十分的鸡肋。
据统计,西汉时期最鼎盛的人口为三千六百多万,衰退期则只有一千多万的人口,而明朝时期的人口,即便是不算上隐户和流民,单单只算有户籍在册的人,便也有将近两亿之数。
而庞大的人口,其带来的影响,便是逼着朝廷承担更多的职能,这套看似可行的司法体系,实则根本用不上,百姓们依靠的实则还是地方的衙门。
一个小小的县令别看只是七品官员,可实际上其掌握的权利简直大到了没边的地步,除了调动不了卫所和军队,那几乎便是政法一体,公检法一把抓。
而原本应该掌控司法权的三法司,实则只是一个摆设,唯有督察院还有一些监察百官的职能。
只不过如今大明初立,许多事情紧紧只是埋下了种子,还没有到爆发出来的时候,就像是开中制一样,朱元璋一开始还为了自己每年省了好多边军的粮饷而沾沾自喜,却丝毫没有意识到此举的危害。
而如今杨宪面对李泰的问询,思来想去也没觉得这三法司的制度有何问题,因此只得面露不解之色,颇有些惭愧的对李泰说道:“李小友,某实在是不知道这如今大明的司法制度有何问题,还请小友明示。”
李泰则笑着说道:“杨大人,你现如今为督察院左都御史,掌管督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按理说这全天下不该有杨大人您监管不到的事情,可杨大人为何又要在富乐院安插眼线,来打探消息呢?”
杨宪闻言一愣,他怎么也没想到了李泰的论点能拐到这个地方,可随即突然恍然大悟了起来。